2006年2月15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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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吧噪音损人健康 法律铺子无药可抓
本报记者 朱乔夫

  在飞机场附近,母鸡不会下蛋;在火车经过的铁道旁,兔子集体流产;剧场里乐队演奏的乐曲极度刺耳,可以使观众突然晕倒——这些都是噪音惹的祸。
    超过50分贝的声音,就可能对人的身体造成损害。然而,在年轻人趋之若骛的酒吧、迪厅,小小的空间里往往会发出高达上百分贝的音乐。
    
  在震耳欲聋中如痴如醉
    经朋友带路,记者近日跨进了位于杭州南山路的一家酒吧。
    一进门,一股热浪夹杂着浓重的烟味和酒味迎面而来,巨大的音量让人觉得地板都在颤动。酒吧里人还真多,在面积不大的空间里,人头攒动,热闹非凡。在迎宾小姐的引领下,记者找到了一个靠墙角的位置,点了一瓶啤酒和一碟花生,观察着这些在震耳欲聋的音乐中如痴如醉的红男绿女。很快,记者便发现许多原本呆在座位上的年轻人在那疯狂节奏的怂恿下,渐渐地溶入了酒吧内那种疯狂的气氛,他们放下酒杯,理理自己的头发,走向舞池……
    由于音乐和嘈杂的声音实在太响,记者发现,留在位置上的人说话都是贴着对方的耳朵,即使这样,听的一方看上去似乎还是听不清楚,他们都是一个姿势——侧着头,凝着神,一手放在耳朵旁遮挡着杂声。
    记者见状,试图以平时一般的声调和一起去的朋友说话,但发现就连自己都听不到自己在说什么。
    再看座位上其他的人,在刺耳的歌声中,大家或尖叫大吼,或频频举杯,似乎都得到了极大的满足。
    由于噪音太过巨大,记者的心脏实在无法忍受,不到一个小时,便在摇摇欲坠的状态中,跌跌撞撞地逃了出来。

    噪音超标危害极大
    记者在采访中发现,不少酒吧迪厅都有良好的隔音,即使里面的音响震耳欲聋,酒吧的外面也不至于过多的扰民。这就让不少消费者产生了错觉,以为上酒吧迪厅同样是健康消费、绿色消费。
    而有关专家则认为,噪音对人体的危害是很大的,噪音量(分贝)的高低,对人体会产生巨大的损害甚至导致死亡。浙江省环保局检测科技处的专家告诉记者,在50分贝以下,人感到舒适;如果在50-90分贝之间,则会妨碍睡眠,产生难过、焦虑的症状;而如果噪音达到90-130分贝,就会耳朵发痒和疼痛;如果在130分贝以上,那就会耳膜破裂、耳聋;140分贝时,可改变人体生理机能,导致永久性耳聋;超过175分贝的,可以致人死亡。
    据该专家的估计,酒吧内的重金属音乐,起码在100分贝以上。
    省立同德医院的心理学博士徐方忠告诉记者,从心理学方面来说,噪音首先会引起睡眠不好,注意力不能集中,记忆力下降等心理症状,然后导致心情烦乱,情绪不稳,乃至忍耐性降低,脾气暴躁,最后产生高血压、溃疡、糖尿病等一系列的疾病。心理学上,这种病症称为心身疾病,意指由心理因素引起的身体上的疾病。
    他说,噪音还会破坏人体神经,使血管产生痉挛,加速细胞的新陈代谢,从而加快衰老期的到来。而噪音对于正处于身体发育成长最为关键的青少年来说,其危害尤为明显。经常处在嘈杂环境中的青少年不仅听力受到损伤,智力发展也会受到影响。徐博士还介绍,噪音引起心身疾病的几率是相当大的,而且治疗比较困难,需要比较长的调养恢复期,给人的日常生活和工作带来很大的麻烦。
    
    没有相关法律约束
    既然酒吧内的噪音这么厉害,那么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者标准对其进行管理和规范呢?
    答案很遗憾。据记者从省环保局政策法规处了解到,虽然国家有《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》、《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》等法律规范,但这些法律法规针对的是城市的区域环境。也就是说,除非酒吧迪厅播放的音乐影响了其外部的周围环境,或者说对外构成了噪音污染,有关部门可以行使执法权对其进行干涉;如果它的噪音污染只是在室内,只要它的经营是合法的,现有法律对此是无能为力的。
    省环保局政策法规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所谓“城市区域”,分为0-5类,环境噪声标准值都不同。0类标准适用于疗养区、高级别墅区、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,其昼间和夜间的标准在50-40分贝之间;1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、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,其标准为55-45分贝之间;2类标准适用于居住、商业、工业混杂区,其标准为60-50分贝之间;3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,其标准为65-55分贝之间;4类标准适用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,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,其标准为70-55分贝之间。夜间突发的噪声,其最大值则不准超过标准值15分贝。
    因此,我国现有法律没有针对室内区域的相关标准,也就谈不上酒吧音量应该在多少分贝以内的法律要求了。对此类营业性场所的噪音规定,我们的法律尚是空白。
    
    还消费者知情权、选择权
    既然没有相关的法律上的硬性要求,那么在提倡健康消费、绿色消费的大背景下,是否可以做到使前往酒吧消费的人群不受到、或者少受到噪音的危害呢?
    浙江省社会科学院的王坤助理研究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,他认为,从保护消费者、尤其是青少年的角度来看,酒吧高达100分贝以上的音量确实构成了对酒吧内人群的身体上的损害,尽管这样的损害看上去是一个愿打、一个愿挨,但是,这与消费者无法进行选择、以及酒吧经营方
    式的不科学也有着分不开的关系。
    王坤认为,如果我们的酒吧采用如同电影一样的分级制度,比如说高分贝酒吧、中度分贝或者低分贝酒吧,并经营出自己的特色,消费者就可以有选择地进入适合自己的酒吧进行消费。同时,经营者也可以在门口对自己酒吧的声音分贝,以及噪音对人体的各种危害进行告知,也让消费者有个知情权和选择权。
    王坤建议,在没有相关法律对酒吧内部噪音进行规范的情况下,有关行政部门可以出台一个行业规定,对酒吧内的音量进行限制,这样,即可以倡导健康消费的理念,实际上也保护了许多对噪音危害不太清楚的消费者的身心健康。